机构

 
机 构  加入时间:2006-7-7 9:06:51  点击:1949

      市政协机关设办公室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8个专门委员会:提案委员会、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、文史资料委员会、财政经济委员会、教科文卫体委员会、社会和法制委员会、港澳台侨联络委员会、民族宗教委员会(市政协港澳台侨联络委员会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一个机构,两块牌子)。
     办公室内设5个科室:秘书科、研究室(副处级)、人事教育科、机要科、老干部科。
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3个科室:行政科、接待科、财务科。
     各专门委员会不设办事机构,根据工作需要,每个专门委员会配科级领导职数1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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